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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泗陇新村龙王村宜居村整治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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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0江苏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泗陇新村龙王村宜居村整治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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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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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泗陇新村龙王村宜居村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泗陇新村龙王村宜居村整治工程已由南京江宁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宁发改投字【2017】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一部分、街道一部分、社区自筹一部分,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一个标段
2、标段名称: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泗陇新村龙王村宜居村整治工程
3、工程地点:江宁区横溪街道西岗社区泗陇新村龙王村
4、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村内道路工程、铺装及园林绿化工程、外墙出新、新建公厕、停车场、雨污水管道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工程规模:85户村民房屋改造,660m2沥青道路,100m2水泥路,320m2人行道改造,500m2铺装路面,300m2停车场地,80盏村内路灯,2100m2路侧绿化种植,35个垃圾箱布设,4500m雨、污水管道,1处污水处理设施,1座公共厕所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期限: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0日
2、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时请持: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
投标报名的单位须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的原件和2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1)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备查);
(4)参加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5)安全生产**(原件备查)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 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本公告发布日期:自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0日
联系人:许曼 电话:0312-2664405 266446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7652314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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